国有资产类项目入场登记及信息发布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有资产类项目入场登记及信息发布。
二、设定依据
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6〕69号)。
2.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国资(2016)41号)。
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7〕161号)。
三、申请条件
根据《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进场的国有资产类项目。
四、办理材料
经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盖章的交易清单或处置事项批复、报纸刊登截图等证明材料。
五、办理机构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柳州)
代理机构从“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快速链接→交易系统代理、投标人登录(自治区)入口,通过“用户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二)新建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
1.登录系统后,点击首页左上角“菜单”选项,选择政府采购”子菜单→“统一受理子系统”→“项目登记”,点击“新建项目”按钮,创建本项目工作台。
2.进入工作台,根据提示完成本项目基本信息的填写。
3.根据项目进度,在工作台完成本项目的项目注册、场地预约、成交结果公示等环节。
(三)项目异常登记
如项目出现复评、流标、终止等情况的,在左侧菜单栏,选择“政府采购”子菜单→“统一受理子系统”→“采购异常”→点击“新增分包异常”,选择需要做异常登记的项目,完善相关信息,提交登记。
八、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依托“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
(http://ggzy.liuzhou.gov.cn/)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6:30。
十:联系电话
0772-3167582/3167581。
十一、办理时限
1.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结。
2.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待其补齐后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