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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通用范本电子标常见问题解答及注意事项

来源: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9-28 15:52    |  作者: 交易服务科


一、电子通用范本制作环节

(一)电子通用范本制作,技术标部分的明标和暗标部分如何设置?

答:1.将技术标拆分成技术标明标部分和技术标暗标部分做为详细评审的两个独立评分项,技术标明标部分和技术标暗标部分的总分应分别设置为满分100分,各评分点的分值做相应调整,具体由招标人确认。

2.技术标明标部分和技术标暗标部分的权重分开设置,具体比例由招标人确认(技术标明标权重+技术标暗标权重=范本规定的技术标权重)。注意:项目权重设置之和必须为100%,项目核算总分为100分,如评分项不作为总分核算项,权重值可设置为0

3.如其他评分项也区分明标和暗标部分,参照上面步骤设置。

4.以上内容调整完成后,招标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需做相应修改,确保“招标正文”和“评标办法设置”的描述保持一致。

(二)如何检查通用范本招标文件暗标设置是否正确?

由于近期出现使用通用范本的电子标项目暗标设置不当造成项目无法进行的情况,对于已制作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代理如何检查暗标设置,方法如下:

新增答疑澄清文件(无需提交),在文件制作页面:①评标办法设置,查看所设置暗标项的【明暗标设定】是否已勾选暗标;②点击修改,进入小项评分点设置,确认【评分查看地址】跳转至“技术标部分”。③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技术标部分】是否签章取消勾选。④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新增的模板不可作为暗标,所有暗标内容必须在【技术标部分】编写。

以上四项设置缺一不可,若发现暗标设置有误,代理在开标前可重新制作发布答疑澄清文件进行修正。(注:专用范本暗标已由系统设置好,代理无须设置)


(三)电子通用范本制作,明暗标评分点设置注意要点

答:1.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增评分点页面的“明暗标设定”处务必选择该评分项是“明标”或者“暗标”,否则系统默认为明标,评标过程中无法实现暗标编号,导致项目流标。

2.暗标评分项中新增的评分点,评分查看地址必须跳转到标书中系统默认的“技术标部分”,不能跳转到其他内容(包括自行添加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在评审暗标部分评分点时,会查看到投标文件的明标内容,导致项目废标。

3.明标部分设置的评分点,评分查看地址必须跳转到除“技术标部分”以外的内容(可为“技术标封面”)。否则,评审专家在评审明标部分评分点时,会查看到投标文件的暗标内容,暗标内容提前暴露,导致项目废标。

具体如下图所示:


(四)如何设置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答:1.投标文件格式中,系统默认部分无法删除,“技术标部分”为仅有的暗标部分。项目涉及的“技术标暗标”、“设计方案”、“工作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等暗标内容,必须全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标部分”编写,不可添加到其他部分(包括自行新增的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单位信息暴露,有废标风险!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明标部分不能要求投标人在“技术标部分”中编写,否则全为暗标,无法正常查看,影响评标。

2.根据实际需要可新增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如“技术标明标”、“人员配置”、“资信业绩”、“设计标封面”等,新增的部分默认为明标,无法修改为暗标。

3.所有投标文件格式模块可根据实际需要勾选“是否需要签章”。特别注意“技术标部分”如为暗标,不能勾选,否则投标人需签章后才可生成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信息暴露,项目废标。

4.投标文件各模块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点击预览后的圆圈箭头,打开编辑设置。

5.以上内容设置完成后,需在招标正文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描述。

具体如图所示:


(五)如何添加“否决投标评审内容”?

答:1.需在“通用评标办法”模块中新增评分项“否决投标评审”做为独立的评审步骤或设置在“详细评审”步骤中。

2.新增的否决投标评审内容做为评分点,需评审专家独立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表。

3.系统自带的“废标条款”仅做为评审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废标时,选择做为废标原因,不作为独立评审内容。

4.“否决投标评审”和“废标条款”的设置,需逐条新增,不可全部粘贴到一个评分点中。

(六)评委类型如何设置?

答:1.在“通用评标办法”对应的评分项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勾选需要评审的专家类型,系统共有技术标评委和经济标评委两种类型的评委可选。如技术标评委不需要评审商务标,则在不勾选经济标评委即可。

2.如招标项目需抽取三类评委,经济标评委、技术标评委、设计标评委。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仅设置经济标评委、技术标评委即可。在评标准备环节,评审专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选择跳过不需要评审的步骤。

(七)开标一览表设置注意要点

答:1.开标一览表已默认新增了投标报价(固定总价/费率报价/系数报价)字段,单位为“元/%”,相类似的字段内容无法新增。

2.自行新增的字段为唱标内容,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号、安全员、服务期、工期等,开标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投标单位”、“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性”、“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等字段无需新增,开标记录表中默认添加。

二、不见面开标环节

(一)不见面开标环节,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人员诚信信息核查方式?

答:1.项目如需在开标环节核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人员的诚信信息,需在制作通用范本的开标一览表中新增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信息(包括人员姓名、证号等)。

2.开标现场,招标人、招标代理或监督根据人员信息登录桂建云自行核查,并将结果填写到开标报告中,移送至评审专家。

(二)不见面开标环节,评标系数(包括评标基准价K值、报价分分值权重等)抽取后,如何通过系统传送至评审专家?

答:1.评标系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环节抽取,招标代理需提前准备抽取箱、抽取字条等相关工具。

2.系数抽取后,将结果填写到开标环节的“系数抽取”页面,填写完毕后保存即可。评审专家可在评标系统中自行查看。

(三)不见面开标选择监督单位操作要点

答:1.项目截标前,招标代理需提前登录网上开标子系统,务必在选择监管人页面准确选择本项目的行业监督部门,如选择错误则行业监督部门无法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监督,影响开标进度。

2.项目唱标完成后,需交易中心和行业监督部门在网上开标子系统点击“同意”后才可进入投标单位在开标记录表签章环节。如行业监督部门选择错误,该项目则无法继续进行不见面开标。

(四)不见面开标环节,招标代理如何查看投标人信息?

答:投标单位完成签到后,招标代理可点击右上角的“查询打印”-“打印签到信息”菜单查看投标人信息。签到信息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签到时间、授权委托单位、联系电话。

三、电子评标准备工作

(一)评标资料移交相关问题

答:使用电子通用范本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代理需提前准备整套评标计算表格(包含计算公式)和评标报告模板电子档,随其他评标资料在评标开始前移交至评审专家。建议同时准备各评分项汇总表格的WORD版本(横向),便于评审专家在评标室中编辑,提高评标效率。

未尽事宜请联系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772-316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