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本级】河水规建发〔2024〕3号 河池市水利局关于处理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通报
来源:
河池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9 09:00  
河池市水利局关于处理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通报
河水规建发〔2024〕3号
各县(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经核实,2024年5月14日,韦明飞作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水利评标专家,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天峨县谐里河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的评审活动,导致该项目评标工作推迟2小时20分,严重影响该项目的评标工作。根据《广西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以及《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韦明飞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请各县(区)水利局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同时各位评标专家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和促进广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河池市水利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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