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3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桂建管〔2019〕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面提升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平,现就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南宁市于2017年开始实施工程监理电子化招标投标,于2018年12月起开始试点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检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并于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请各市参照南宁市经验,确定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检测项目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实现从2020年1月1日起,各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交易,全面实现全流程网上招标投标和网上评标的目标。
二、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对于尚未实现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地区,2019年8月31日前,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取消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全面实现电子标书取代纸质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三、推动市县远程异地评标。自治区将在2019年试点全区远程异地评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推进市县一体化远程异地评标,扩大专家资源,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推行招标投标在线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招标投标远程在线监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可通过网络实时在线监督项目开标过程和评标过程;在评标和开标过程过程中有关人员可在线提出质疑(异议)和向监督部门提出请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在线作出答复。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通力合作,尽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公开招标项目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在工作中遇到何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